纵观健美运动的历史,有过各种各样的比赛程序和记分方法,起初,记分曾采用过名次法,将竞赛选手按名次排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等等。后来,在某些国际比赛中又采用了数字法,按照这种方法,在三轮中的每一轮竞赛中,可给竞赛选手20(最高分)往下的分数,总分最高的健美运动员是胜利者,其次是第二名,以此类推一直排完全场运动员名次。 目前,国际健联已废弃了数字法又采用了原来的名次法。 除三轮制外,也曾有过其它方法来组织竞赛。有些竞赛曾用过两轮制——在这些竞赛中参赛者先做所有的规定动作进行比较,然后做自由造型,根据这些方法裁判员每一轮都给打分,而根据另外一些方法裁判只是记录到竞赛结束时才能给一个总分。 裁判法也有了许多的变化,在六十年代末的奥林匹亚先生大赛中,裁判们总是在竞赛完毕之后汇聚在一起共同商定获奖者的名单,而最近采用了十分严谨的评分程序,裁判受到了严格监视以保证裁判之间不能议论或在该场竞赛如何给分方面交换意见。所以,就裁判程序而言,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东西。 由美国全国体育委员会赞助的美国业余健美运动所采用的方法是: (1)二轮制——规定动作和自由造型 (2)采用名次法 (3)竞赛结束时每一个裁判给每一位选手打分 由国际健美联合会赞助的国际业余及职业竞赛采用的方法是: (1)三轮制——预赛(自然站立)、复赛(规定动作)、决赛(自由造型) (2)三轮之后前五名选手一起做自由造型 (3)每一位裁判可给三轮中每一轮的每一位参赛者打分并可给参加自由造型的前五名打分 (4)采用名次法 然而,仅向你说明这些程序随时会变,然而不管采用哪一种记分方法,记住对健美运动员的评价是相互之间对比产生的而不是与某种假设的理想模式的对比。也就是说,最好的健美运动员总是得最高分(按数字法是20分,名次法是第一名),而且所有参赛者都与他相比较,只要他是当场比赛的最佳者,他就得20分或第一名。 在国际健联健美竞赛中,如果竞技者用数字法得满分300分(五个裁判各给20分——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两名裁判的分不计入——每轮共100分乘3轮)或用名次法得20分(五个裁判各给1分——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两名裁判的分不计入——前三轮和自由造型共得5×4=20)。这并不意味着他是完美的,只是所有的裁判一致认为他是那一场竞赛中最好的。 目前,国内比赛中评分方法是在第一轮的预赛中,裁判只选出参加决赛的选手名单或号码,15名选手进行第二轮的复赛,在这一轮中裁判员要将15名选手的名次全部排列出来,前六名参加第三轮的决赛,裁判员再将这六名选手的名次排列出来(第一名给1分,依此类推),如果有9名裁判则去掉两个最高分,两个最低分,将前六名选手的复赛分和决赛分加起来便是选手最后得分,并且第一名给1分,第二名给2分,依此类推,这样五个裁判如果在复赛和决赛中都认为一名选手是第一名的话,那么他就给这个选手1分,那这个选手的总分为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