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2007]73号文件《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中说明,经国务院同意,对各类职业资格有关活动进行集中清理,其中包括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各类企业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 一. 适应对象:对健身教练指导员的职业感兴趣、从事或准备从事健身教练指导员职业或希望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五级)初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 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授课达400小时以上。 2. (四级)中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授课达1500小时以上。 3) 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4) 取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三级)高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含6年),并授课达3000小时。 ” 4. (二级)指导师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指导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既能操作考核内容结构为讲解、示范、组织。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两项(考试)考核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四、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既能操作考核为2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