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CN体育11月21日报道 12月16日,由广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办,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承办的2012广州健身健美节暨健身瑜伽展示活动将在广州市体育馆举办。有关健身俱乐部、瑜伽馆均可派队及个人均可自组队伍填写报名表参加,活动组织方还特地准备了瑜珈礼盒及化妆品礼盒、瑜珈练习用礼盒等奖品。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2年12月16日在广州体育馆三号馆举行。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承办单位
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
四、协办单位
广州市体育基金会 广东电视台体育频道 21CN体育频道
五、参赛单位
有关体育院(校)、有关健身俱乐部、瑜伽馆均可派队及个人自组队伍参加。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组
男、女单人组、混合双人组。
(二)年龄规定
截止2012年1月31日,年龄为18周岁-50周岁之间者均可报名参赛。
(三)比赛服装
参赛选手需着符合表演内容的瑜伽服或健身服,赤足。
(四)进行规定动作的比赛。
选手在创编时需根据组别加入规定相对应体位,可穿插其他体势,难度自行编排,前后顺序不限。
(五)成套动作时间
男女单人组:预赛、复赛(规定动作)时长6分钟,决赛(自选动作)3分30秒以内。
混合双人组:预赛、决赛(自选动作)3分30秒以内。
单人组、混合双人组成套动作展示需在规定时间以内,超时表演视为“0”分。
(六)规定动作:
1、男、女单人组预赛:拜日式(规定动作另行通知)。
6分钟内完成,大会提供背景音乐。
复赛:自选动作,3分30秒内完成,背景音乐自备。
决赛:自选动作,3分30秒内完成,背景音乐自备。
2、混合双人组:自选6个体式,预赛阶段使用大会背景音乐,决赛阶段音乐由选手自备。
3、混合双人组变化丰富,配合流畅,有艺术性。
(七)评分标准
男女单人组、混合双人组按瑜伽体式展示进行评分,评分采用10分制计算,分值取小数点后2位。
1、评分因素:
动作编排(4分)、动作完成(4分)、艺术表现(2分)。
2、动作编排:
(1)根据音乐风格或表现主题,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进行创编,动作、服饰与音乐协调一致。
(2)动作的难度和强度根据表演者自身水平,禁止出现危险或对身体有伤害的动作。
(3)动作类型丰富,编排中需有站立、前屈、扭转、平衡的体位展示,各体势之间的连接需科学而顺畅。
(4)混合双人组有互相交流,充分利用空间并加入变化。
3、动作完成:
(1)动作完成轻松、准确、流畅,控制,衔接清晰。
(2)动作技术正确,明显地有与呼吸相配合的节奏感。
(3)柔软而有力度,没有过度超伸或不安全动作。
(4)混合双人组配合协调。
4、艺术表现:
(1)有突出的表演风格、表演形式和艺术表现力。
(2)表达一种健康和积极向上的态度
七、参赛要求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人数、组别不限。
(二)参加人员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参加体育大赛的疾病,需持有2012年有资质医务部门的健康证明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三)参赛选手需按照大赛规定的展示时间提前至少30分钟到场进行检录。比赛设有专门的检录处,检录未到场视为自动弃权。
(四)男女单人组、混合双人组决赛阶段自选音乐需单独录制在CD碟上,不接受U盘文件,CD碟上不允许有其他的内容。
(五)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按号序先后顺序出场
八、报名和报到
(一)参加单位填写(须打印)报名表, 于2012年12月8日前报送: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体育馆二楼8区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办公室。邮编:510620,电话/传真: 020-87647713, 联系人: 郑老师(手机:13302292591)。不接受电话报名, 逾期以不参加论。
发电子邮件:424519590@qq.com 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后不得无故撤消报名。如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前7天函告主办和承办单位。
(三)裁判员于12月15日下午14时参加裁判会议,各队领队、教练于12月15日下午15时参加技术会议, 16时进行抽签、交CD光盘音乐(注明签号、姓名,之后不再受理,运动员可以使用大会音乐)。16时30分可试场地。地点:广州体育馆三号馆(白云区白云大道南783号。广州体育馆公交车:127、223、245、265、304、36、38、529、66、76A、76、805、 834、864、885、891、大学城1线、夜9、544、547、34路总站即为广州体育馆。)。
参赛人员于12月16日12点30分到达赛场,进行预赛。如遇人(队)数不足6人(队)时, 直接进入决赛。
(五)报到时,不再接受报名。
(六)不详之处可登陆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官方网站查询。http://www.gzwba.cn/
九、录取等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录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颁发证书及奖品。
(二)男、女单人组设最佳形象奖、最美形体奖各1人,颁发证书及奖品。
(三)混合双人组设最佳编排奖、最佳服饰奖各1对(队),颁发证书及奖品。
十、费用
参赛单位及个人费用自理。
十一、展示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
十二、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赛事组织方不对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加展示人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