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100斤的90后小妹为了身材更好,相约到一家健身俱乐部办了3个月的健身卡,去健身减肥。哪料到,遇到的教练竟比她们还胖……
两个妹子邀约减肥
昨天记者找到了这两个90后小妹,一个叫蔡维,23岁,一个叫林琳,20岁,在渝北区某医院工作,是同事兼好友。两人身高约1.6米,体重都是100斤左右。为了身材更苗条,她们准备一同去健身减肥。
蔡维告诉记者,4月7日,她们来到渝北区花卉园西路4号3楼的圣弘道健身俱乐部咨询情况。当时她们向俱乐部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没有健身舞蹈经验,有些担心跟不上训练进度,会半途放弃。而圣弘道向她们承诺,会有教练进行一对一训练,同时3个月的健身时间可以间隔使用。这让她们很是安心,当即办理了一人3个月488元的健身套餐,填了入会申请表。
“教练是个矮个胖妹”
蔡维称,当晚7时许,她们来到圣弘道,跟随健身教练跳操。但是,和承诺的不同的是,这并不是一对一训练,而是跟随教练跳大课舞蹈,“我们两个是新学员,从来没有练习过,跟不上节奏,跳了几分钟就停下了,要求另外安排一个教练。”
蔡维说,接下来圣弘道另外安排了一个教练,但教练的形象和指导方式让她们无法接受,“遇到的教练竟比我们还要胖”。
“我们是来减肥塑身的,一个身材苗条的教练从外形就是学员的榜样。但这个教练是个矮个子的胖妹,让我们完全看不到减肥的动力。”林琳说,她们只跳了几分钟的舞,该教练就让她们做放松练习,这让她们不得不质疑这个教练的专业度。
由于健身卡约定是从4月15日开始,4月7日属于体验,二人认为她们并没有消费,同时她们得到的服务和交费时承诺的不符,遂要求退款,但圣弘道不同意。
称她是从体校毕业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陪同二人来到圣弘道健身俱乐部。
销售经理刘水成表示,所谓的一对一训练,实际上只是办健身卡时赠送的一两节课时的一对一,目的是让教练给学员进行体能、体质测试和让学员熟悉健身器材,并非所有课程均为一对一。
“我们交费时,你可没这样说啊!”蔡维当即反驳。
刘水成再次解释,办理一般性健身卡,一对一训练只有一两节课,算健身场所的约定俗成的规定。
“这是你们所谓的潜规则。我们是第一次健身,根本不知道。如果是这样,我们未必会交费办健身卡了。”蔡维说。
对于她们对胖妹教练的质疑,刘水成称胖妹教练是从体校毕业,已经取得健身教练资格证。
未出示她的资格证书
随后,圣弘道健身俱乐部相关负责人王辉举来处理此事。记者见到她们所说的胖妹教练,是一个身高1.55米的年轻小妹,说普通话。“我原来140斤,半年前减肥减了15斤,现在125斤……再努把力,还能减5斤。”她说。
王辉举介绍,胖妹叫赖欢,今年7月才从福建体育职业学院毕业,目前在圣弘道实习,已经取得健身教练资格证。
蔡维、林琳希望圣弘道能出示胖妹的资格证书,但王辉举只出示了自己的资格证书,颁发单位是中国健美协会。
蔡维、林琳以培训内容和宣传不符合为由,要求退费。但王辉举称,会员须知已经上墙公示,会员不能以个人原因退款,她们只能自行对健身卡进行转让。
记者随后向渝北区工商局龙溪工商所反映了情况。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圣弘道同意代为转让健身卡,并在4月30日之前退还两人健身卡费用。
工商:入会申请表不算书面合同
渝北区工商局办公室主任陈兵介绍,入会申请表并未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不构成书面合同,只能视作入会凭证。
至于“会员不得以个人原因要求退款”这一条,陈兵表示双方说法不同,只能调解处理。
“商家公示类的信息,消费者应该详细查看,不要盲目听信商家的口头约定。”他提醒市民不要盲目消费。
体育局:
圣弘道并未在体育局登记
重庆市体育局产业处谭处长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健身场所在取得工商执照后,应到主管部门进行相关登记。同时,体育部门倡导健身场所的从业人员取得国家劳动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组织培训、认证的体育职业鉴定。
谭处长还表示,经调查,圣弘道俱乐部并未在体育局进行相关登记,从业人士也未从体育部门取得体育职业鉴定。中国健美协会只是民间组织,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仅代表这个组织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