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沙坪坝区的李小冲女士向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反映,在健身房租了一年的储物柜,租期刚满不久去缴纳滞纳金时,却发现已被撬开清柜。健身房工作人员告知租期已到,有权进行处置。
她认为,健身房没尽到告知义务就清柜,同时,柜子里都是自己和同事的贴身衣物,健身房侵犯了隐私。
昨日上午11点,重庆晚报记者在沙坪坝三峡广场见到了李女士和同事龚女士。李女士介绍,去年2月,两人在超越健身沙坪坝店办理了1年会员卡,花费500元共同租赁了一个储物柜(VIP8108),到期时间是今年2月5日。
“春节前几次接到健身房的通知,说储物柜要到期了,逾期要缴纳每天4元的滞纳金。”李女士说,由于自己工作较忙,就等到3月5日去一次性缴纳滞纳金。谁知发现储物柜门已被撬了,里面的衣物也不见踪影。工作人员称,租期已到进行了清柜。至于有没有通知清柜,她无法回答。
对此,该健身房经理谢伟出示了工作清单,上面显示今年1月30日、2月15日、2月21日,健身房通知过李女士储物柜到期,需缴纳违约金一事。因此,2月5日到期后,就开始在100元保证金里扣缴滞纳金,3月2日扣完后就清柜了,顾客衣物另外保管。
双方经过交涉,谢经理无法证明曾向顾客告知过要清柜,李女士通过工作清单和电话录音则证明,健身房未曾尽到告知义务。
最终,谢经理代表健身房进行了赔礼道歉并退还衣物,称工作人员在新旧交接时,存在培训不到位,监管脱节的责任,并承诺如果两人继续当会员,将给予优惠。
昨日下午,沙坪坝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周红丽就此事表示,储物柜被清柜,是商家后期服务没有跟进的表现,只尽到了部分告知义务,没有告知清柜时间,服务存在缺陷导致纠纷。
她提醒,消费者在维权时应注意取证、举证。该事件中,李女士在纠纷发生后,就保留了合同,通话录音等证据,保护了自己的权益。
重庆晚报记者 文翰 见习记者 刘润
作者:文翰 刘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