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本来想健身,结果却受了伤。”市民闫先生致电反映。
据闫先生介绍,2012年12月3日晚,他到邗江路上的博尔健身会所健身,选择的是动感单车课,“我骑的那架单车,车把突然脱落,我面部直接撞到车身上。教练将我扶到休息室时,我才发现自己满嘴是血,大门牙凹进去了,二门牙断了。”
闫先生说,该会所一位负责人将他送到医院,简单处理了伤口。在闫先生的要求下,负责人同意给他交钱做CT。“拍完片子后,他们将CT片及诊断书拿走了,连药费也没付。”闫先生说,最后还是自己付了药费。
此后,双方都未能达成协议。1月7日,双方相约见面。闫先生说:“对方称责任全在我,说我上课迟到了5分钟,并称他们会所有规定,迟到5分钟之后不允许再进去。我在会所健身几个月了,从来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再说我迟到5分钟和车把脱落导致我受伤有直接关系吗?”
【会所回应】记者致电博尔健身会所的郝经理,“闫先生受伤后,会所就赶紧安排人将他送到了医院医治,随后就与闫先生进行了协商。”郝经理表示,会所也希望能够早点把事情解决,之所以拖到现在,是因为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谈妥。
郝经理表示,健身会所确实需要承担责任,但闫先生也有一定的责任,“会所在开业时,就张贴了告示,有其他会员可以作证,明确表示开课5分钟后不能进入,闫先生擅自闯入,因为对器械不了解,导致车把脱落。”
至于闫先生反映的会所负责人将CT片及诊断书拿走的情况,郝经理回应,“拍片子的钱是会所出的,会所自然有权保存。”
【律师说法】记者咨询了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峻鹏,他认为双方目前最大的争议就在于是谁的责任,“如果会所的告示确实一直贴着,并且器材没有任何问题,受害人磕断牙是因为自身的违规操作造成,那么消费者应该承担责任;反之,会所如果没有张贴告示,因为器材的老化导致事故发生,那么会所应该承担责任。”杨竣鹏表示,会所作为服务场所,有义务为前来锻炼的市民提供合格的健身器材。
杨竣鹏建议,如果双方就责任认定的问题有分歧,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请他们介入调查并裁定。
闫先生表示,他现在已经请了律师,要向对方讨说法。
扬州网见习记者 罗苏奇
作者:罗苏奇来源扬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