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张女士遇到的这种“消费陷阱”,近年来频频出现,让人防不胜防。一项数据显示,省消协2011年上半年接到的类似投诉有156起,由于涉及的预付式消费性质不同,加上维权取证困难,许多投诉处理难度较大,预付式消费维权令人担忧。
监管与维权的尴尬
预付式消费有助于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发展,但是,近年来,以新型消费模式出现的预付式消费,已成为消费投诉的“重灾区”,监管力度已显苍白。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预付式消费卡的发售者缺乏诚信,以优惠为名大量发售美容美发、健身等消费卡,所获资金用来开设分店或其他投资,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就关店大吉甚至卷款逃跑。
记者在省消协投诉部了解到不少消费者前来投诉预付卡的案例。工作人员无奈地告诉记者,他们在调解预付式消费纠纷时只能依据《合同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一般规定,无法依法对经营者作出实质性处罚,消费者想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难度较大。
专家分析说,因相关部门缺乏监管,消费者处于投诉无门、维权艰难的尴尬境地,这一状况的背后,是相关法律的空白。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信用机制不健全是预付式消费纠纷增多的直接原因。失信惩罚机制的缺失,使商家失信成本极为低廉,无法引起他们对企业信用的足够重视。另一方面,没有全国联网的个人、企业信用查询系统,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的盲目性,助长了不良商家不诚信经营的侥幸心理。
强化外部约束力
有效解决纠纷必须强化外部约束力,在监管主体上应建立金融机构与执法部门二位一体的监管模式。专家建议,有关银行应负责对市场准入的审批、登记;工商部门则通过合同监管、信用监管、消费维权等对预付式消费进行日常监管;消协组织通过受理投诉对预付式消费进行社会监督;公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和诈骗的打击力度。
可喜的是,目前我省工商部门正在对美容、健身等预付式消费纠纷高发领域进行摸底调研,已经在网上发布相应合同示范文本,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凭证。同时,工商部门正加快构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解决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有效制度支撑的问题。
省公安厅将于5月15日举行大规模的经侦维权宣传活动,警示消费者远离非法集资,告知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等内容,并将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严厉打击不法商家违法行为。
我省有关银行也在积极探索,借鉴外省预付式消费电子台账登记制度,实时监控经营者的发卡行为,发现经营者刻意隐瞒、弄虚作假,监管银行将取消其发卡资格并处高额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