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下称《合同》)12月起开始启用,“办卡七天未健身可一次性退费”,“非法定节假日停业超一天卡期可顺延”,“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这些规定的出台,无疑为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了指引,但仅有这些还远不能解除消费者办卡消费的疑虑。
国内休闲健身行业目前大多采取的是预付费经营模式。想健身,消费者得预先支付一笔数额不等的费用,办完卡才能享受服务。相对单次消费,这类卡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折扣。因此,消费者在办卡时会觉得“很划算”,但遇到门店搬迁、换老板、关门卷款走人,消费者购买的预付费服务被缩水、被更改、被取消……自身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会觉得“很受伤”。近年,这方面的投诉一直在呈逐年递增之势。
据北京市消协统计,去年12315受理预付费消费投诉1871件,同比增长高达近40%。投诉突出反映预付费消费存在“经营者履约难、消费者退卡难、追款难”三大顽疾。前两个方面,《合同》均有应对之道;惟经营者“卷款走人”(人称“卷包会”),如何防范、如何处理,少有提及。
事实上,这是消费者办卡最大疑虑。今年2月,北京朝阳区某小区内的健身会所突然停业,俱乐部有500余名会员,其中200余人办理的是预付费近10万元的终身会员卡,老板、工作人员一夜间“人间蒸发”,消费者的经济损失让哪里去追讨?
《合同》中提到,经营者因停业或注销需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以店堂告示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告知消费者。问题是,现在开健身、美容等预付费门店的鱼龙混杂,一旦资金链断裂,经营不下去了,悄没声“卷钱走人”有的是。
对不提前告知、“卷款走人”的如何防范、如何处理?我们还看不到有效的应对措施。
对预付费式消费存在的问题,欧美一些国家都制定有相应法律进行规范,我们在这方面还存在监管盲区。首先是资质认证上,市场准入门槛低,加上一些品牌连锁企业为了扩张需要,大肆招揽加盟店,只收费、不管理,造成市场鱼龙混杂、良莠难辨。有关部门应该对预付费式消费卡发售企业设定市场准入门槛,实行先期备案制度,对允许发卡企业的资质作明确的要求,并将资质要求公布,给予消费者在选择企业时参考的依据。其次,预付费卡资金监管薄弱。现在的预付费式消费卡是消费者直接将钱交给发卡企业,这种方式对消费者而言存在很大风险。我们完全可以借鉴淘宝网的支付模式,引入银行作为第三方监管预付费式消费卡资金,防止经营者抽逃资金或因破产等原因,使消费者权益受损。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健身消费,何时能让民众乐而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