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目前健身房商业预付卡风险只能消费者自担

2011-10- 01
《中国商报》

  近年来,以预付费消费为主要特征的新型消费模式在健身、美容、美发、餐饮、洗车等领域迅速发展,而由于监管不力及法规缺失,与预付费交易有关的消费者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其中,健身行业因涉及消费者众多,涉案金额高,往往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急需主管部门拿出及时有效的治理措施。

  拒不退费

  “我们这些朝阳大悦城奥力健身俱乐部的会员,每人都消费了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办理了会员卡,最早者从去年年底即办理了会籍预售手续,俱乐部原本承诺今年4月份开业,但时至今日,开业遥遥无期,会员健身无门,退卡无望。目前我们能联系上的会员就有500多人,估计总共涉及会员超过1000多名。”

  最近一个时期,在周末去过北京朝阳大悦城商场的人们惊奇地发现,常常有一队喊着维权口号、佩戴维权标识的大队人马在楼层之间浩浩荡荡地穿过。仔细一看才知道,原来是奥力健身及加盟商北京华翼宸公司的办卡会员为讨要预付卡费而举行的维权活动。如今,维权活动已持续数月之久,涉事各方及相关主管部门仍未给出一个具体的说法,令众多消费者们备感无奈。

  “我们这些朝阳大悦城奥力健身俱乐部的会员,每人都消费了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办理了会员卡,最早者从去年年底即办理了会籍预售手续,俱乐部原本承诺今年4月份开业,但时至今日,开业遥遥无期,会员健身无门,退卡无望。”

  一位会员代表向中国商报记者介绍了涉事各方的大致情况:中粮集团旗下的朝阳大悦城是开发商及物业管理方,奥力健身为大悦城公寓的租赁方,是美国独资大型连锁健身机构,北京华翼宸公司为奥力的加盟商,并以奥力健身名义进驻大悦城公寓,开展招收会员的经营活动。今年4月,由于华翼宸与奥力健身之间产生利益矛盾,导致俱乐部不能按时开业。

  来自奥力健身方面的解释则更加全面。据奥力健身透露,该公司于2010年9月3日与加盟商北京华翼宸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加盟合同》,但是,华翼宸公司于2010年12月中旬起至今,不履行其责任及义务,拖欠公司的品牌使用费及逾期滞纳金长达6个月之久,并且拒绝奥力的财务人员核查账目,造成奥力公司无法掌握会员人数及会费金额,无法为会员换签会员合同。奥力经多方查证于今年3月份又发现华翼宸不仅私印带有奥力健身LOGO而盖着华翼宸财务章的收据,以奥力健身的名义收取会员费,甚者用虚假收据向会员收取会费。奥力公司发现后立即要求华翼宸改正,但多次沟通未果,遂于今年4月27日向华翼宸发出了解除《合作加盟合同》的通知函,并勒令华翼宸公司停止向会员销售。

  在奥力健身给所有会员的告知函上,记者看到了这样的表述:“华翼宸收到通知函后,向会员隐瞒了与我公司解除合约的事实继续向会员销售。我公司多次派驻工作人员进行阻止销售但防不胜防。公司将上述情况汇报到大悦城开发商处,开发商也先后制止华翼宸对外销售的行为,并将大悦城的各销售点全部撤掉,但均未能让华翼宸公司停止疯狂敛财的恶劣行为。”奥力健身还表示,今年5月,华翼宸公司在未征得奥力公司及开发商的同意下,擅自将80余台健身器材搬入健身俱乐部,继续强占大悦城俱乐部,致使健身房不能按期开业。

  面对各方说法,会员们一致表示,华翼宸不能按时开业,直接给会员退钱就可以了;至于华翼宸和奥力健身、中粮大悦城的纠纷,应该由他们自己另行协调解决,跟消费者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一定要把消费者裹挟进来呢?中粮集团作为大型央企,在众多消费者面临维权困境时难道不应该有所作为吗?更何况中粮大悦城在此次事件中负有审查不严、监管不力的责任。事件发生后,会员们多次找到大悦城的上级单位中粮集团,要求其承担管理责任并敦促奥力健身早日开业,但是,这些合理要求都未得到有效回应,而华翼宸方面则至今仍占据着公寓的健身会所场地。

  “为了保障全体会员的切身利益,为了能够尽快得到一个圆满的答复,目前会员集体决定自发组织维权活动。时间定于本周六周日下午三点半在朝阳大悦城集合,由会员代表集体安排组织活动。会员代表将与大悦城、奥力健身及该店经营者华翼宸公司协商。”

  每逢周末,奥力健身的会员维权帖便在网上发布出来。有时间的会员一般都会踊跃参加会员代表组织的维权活动,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够早日得到解决。

  维权无门

  按照奥力会员维权QQ群发布的公告,会员维权行动分两步走:第一,走法律程序,依据消费者权益法向华翼宸、奥力、中粮大悦城索赔。诉诸法律按照正常程序至少需半年至一年以上时间。第二,向市政府举报中粮大悦城和华翼宸的行径。

  8月27日,奥力维权会员举行了一次声势浩大的维权活动。在朝阳大悦城商场内,上百人胸前或左臂贴着“全民健身会员维权”标志会员集体声讨中粮大悦城及华翼宸公司。活动从早上9点半持续到晚上9点半,共12个小时,但最终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同样是健身行业,北京中体倍力下属的“阳光100”等两家健身中心接连停止营业,导致近千名会员健身无门,维权无果。去年9月13日,北京国贸建外SOHO2号楼的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突然停业,会员被告知自停业之日起所有会员视作停卡,可以到中体倍力其他店健身,开业后将延长会员健身卡时间。今年4月1日,北京中体倍力健身中心阳光100店突然停业,有传言称“阳光100店因经营不善将宣布倒闭”。有会员注意到,他们与店方签订的合同及发票中,合同上的印章是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阳光100店会员合同专用章,而发票上的印章则是北京三环健身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随后,北京建外派出所陆续收到来自会员的报案材料。

  公开资料显示,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由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倍力健身公司合作成立,阳光店和建外SOHO店都属于中体倍力的加盟店。

  部分会员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以该案属于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当地工商部门则称只要是该店停业了就不再受理投诉;最后,会员联名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起诉,但至今仍没有立案。值得一提的是,奥力健身会员的维权经历与此如出一辙,会员维权面临同样的处境。

  来自北京市工商局的消息显示,北京预付费交易投诉量一直居高不下,据北京市工商局12315和北京市消协96315的统计显示,2010年共受理预付费类投诉1871件,同比增长近40%。而今年截至5月30日,又已受理预付费类投诉367件,涉及消费者991人次,投诉主要来自5大消费领域,即健身、美容美发、洗车、洗衣、洗浴。

  近年来,以预付费消费为主要特征的新型消费模式在健身、美容、美发、餐饮、洗车等领域迅速发展。经营者打着优惠顾客的幌子出售年卡、季卡、月卡等,一次性收取数千甚至数万元的会员费之后,服务纠纷便层出不穷,屡屡爆出经营者卷款消失的案例,使消费者蒙受经济和精神双重损失。

  分析上述现象产生的原因,有的是经营者与经营场所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殃及消费者,有的是企业经营不善无力提供约定期限的服务,有的是恶意卷款而逃。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最终受害的都是大笔缴纳预付款的消费者。由于此类案件常常是主要当事人“玩消失”,使得消协、工商部门无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协商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公安部门又往往因涉案金额、案件性质等缘故,不能以刑事犯罪论处,造成消费者投诉无门,只能自认倒霉。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陈剑介绍,对于在出现消费纠纷时,特许方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学界有不同声音。根据特许人在整个经营活动中所从事或所处具体情况来看,一种意见认为,特许人应该全权地连带承担被特许人的所有责任;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特许人应当视他的控制程度、过错程度、与被特许人的联络情况来承担相应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预付费消费行为存在市场风险、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这三大风险的承担者目前都是消费者。刘俊海呼吁,相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规范预付费消费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对发卡企业实行登记准入制度,并适时引入银行对预付卡资金作为第三方监管。同时,发卡企业应承担连带责任,以自身财产作为担保,并赋予债权人优先偿付的权利。

  无法可依

  根据商务部近期对部分地区300 多家商业企业的调研数据测算,2010 年中国商业预付卡市场规模至少已突破14,000 亿元,预付卡消费规模至少已突破10000亿元大关,且近年来增速达到30%左右。据此推算,商业预付卡拉动的消费约占我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十分之一。

  事实上,商业预付卡是一种商业信用工具。与赊销相反,预付卡交易是买方(消费者)向卖方(商场、超市等商家)的授信行为。然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信用记录的企业,没有进行任何形式抵押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的企业来说,仅用内容粗略的一纸合同,是不能保证其如期提供规范服务的,消费者必然承担巨大的风险。

  频繁爆出的预付卡危机显示,消费者一再遭遇预付费欺诈,与相关部门监管严重缺位不无关系。一方面是此类侵权案件连续发生,甚至形成反面教材的“示范”作用;另一方面,相关的处罚法规和措施处于空白,至今尚未有任何当事企业或个人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其经济损失和信用损失也十分有限,侵权案件往往不了了之。

  从目前情况看,针对商业预付卡的规范只局限于国家主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和文件。今年5月,商务部转发了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分类监管,防范利用商业预付卡成为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的有效途径。

  《通知》强调,加强预付资金管理,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必须引起足够重视,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多用途预付卡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监管。商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单用途预付卡预付资金的监管,防范资金风险;人民银行、商务部要继续健全商业预付卡收费、投诉、保密、赎回、清退等业务管理制度,全面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及时开展相关消费提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8月15日,商务部再发通知,强化商业预付卡管理,强调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加快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对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对本地区单用途预付卡发卡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商业企业,特别是大型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和较大规模的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在同一连锁品牌下跨法人发卡的企业,要列入重点发卡企业目录进行管理,并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商务部表示,拟出台《单用途预付卡发行管理办法》,明确管理主体、管理职责、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等。制定《单用途预付卡发行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规范单用途预付卡收费、投诉、保密、赎回、清退等业务。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对重点发卡企业的业务数据统计、预警分析的信息化管理。

  商务部还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今年8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大型商场和超市、大型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同一品牌连锁企业等发卡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重点发卡企业。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发卡企业对实名登记制度、限额发行制度和非现金购卡制度的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建立重点发卡企业目录,并对重点发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重点发卡企业在发行、受理、服务、系统保障、资金管理、有效期设置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同时,公布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及其他投诉举报渠道,以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持。在商务主管部门检查前,发卡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以使企业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业务调整和纠正,尽量减少专项检查对企业发卡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

  业内专家呼吁,作为新型消费方式,预付费消费对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作用十分显著。但眼下,我国企业整体诚信意识较差,法制观念淡薄,商业道德缺失,信用环境不佳,再加上相关制度建设和监管滞后,给不法商家以可乘之机,扰乱了市场秩序。当务之急是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应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和自律规范,杜绝类似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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