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方薇 通讯员 肖丞) 办了健身年卡,却因为健身俱乐部的原因,中间几度不能正常健身,令管先生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对此,黄龙阳光健身俱乐部表示,承办残运会导致无法对外营业,愿意给管先生延长年卡使用期限。
去年11月,管先生在黄龙阳光健身俱乐部办了一张健身年卡,付费1500元。今年开始,该俱乐部由于装修等原因,时常闭馆,5月份又因承办残运会,导致无法营业,到6月下旬才恢复对外营业。
“办了健身卡却不能正常使用,而且是该俱乐部自身的原因,我觉得很不合理。”管先生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希望给予退卡。然而,因为和黄龙阳光健身俱乐部协商不成,管先生便向西湖区消协投诉了此事,希望能够尽快解决。
前几天,西湖区消协的工作人员就此事联系了黄龙阳光健身俱乐部。
对于管先生的质疑,黄龙阳光健身俱乐部方面表示,闭馆停业也是无奈之举,是因为接到黄龙体育中心管委会的通知才承办残运会的,并不是俱乐部经营者自己单方面的意愿。对于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该俱乐部表示歉意,但不能退卡,只能给管先生的这张年卡适当延期。
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居中协调,管先生最终表示理解,并接受了延期这一处理方案。
虽然管先生的事得以解决,但西湖区消协方面认为,黄龙阳光健身俱乐部承担着政府举办文体赛事活动的任务,难免会影响会员正常健身。因此,消协工作人员建议,在出售预付式消费卡时,该俱乐部应该按照《消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告知消费者可能出现的赛事活动,从而让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是否在此消费。此外,对于因举办赛事而造成消费者无法正常健身的情况,经营者也应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权益,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进行延期、退款等人性化处理。
作者:方薇 肖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