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袁小姐在健身馆购买了一张健身卡,由于工作繁忙一次都没有用过,等她想去用的时候,却被店家告知卡已过期失效,如要健身必须再办一张卡。袁小姐很是郁闷,交了好几百元办的健身卡,还没开卡怎么就作废了呢?近日,气愤不已的袁小姐向本报进行了投诉。
销售员承诺开卡无限期
袁小姐反映的这家健身馆名为舒美堡健身,位于长江路与宿州路交口处。袁小姐告诉记者,2009年6月,她逛街时经过这家健身馆,店家正在街边发宣传广告,那时办健身卡的优惠力度很大,因此她很是动心,便走进了这家店。该店的一名市场总监杨先生接待了她,极力劝她办卡,经不住杨先生的推销,袁小姐最终花580元购买了一张季度健身卡,并与店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当时我比较犹豫,因为那时我工作比较忙,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来练。但那位杨先生一再向我保证,开卡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我任何时候来都可以。”
一次没用健身卡已过期
办卡之后,袁小姐果然一直没有时间去健身,直到2009年底才想到要去健身馆开卡,可等她去询问,却被告知卡已过期不能使用。袁小姐非常不解,追问店方,得到的答案却是,店内规定,会员购卡后,必须于15天内开卡,否则店方就将默认为自动开卡,开卡之后也将自动计算使用时间,直到使用期满为止。“他们的意思就是,不管我用不用,只要超过一定的时间,就算我用过了。”袁小姐不满地表示,当初她办卡时,没人告诉她这个规定,如果她知道有这种“霸王条款”,说什么也不会办这张卡的。“店家说只有15天的开卡时间,那15天之内,你也有义务电话告知消费者吧,就这样不声不响地把卡开了,算什么呢?”
这一年多来,袁小姐一直在与店方交涉,希望能讨回一些自己的权益,可始终没有结果。“店方告诉我,如果我想使用这张卡,那就只能花钱再办一张卡,然后他们会把这张卡的使用时间给增加进去。”袁小姐认为这是店家在变相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她不能接受。
开卡有效期商家应提醒
昨天,记者看到了袁小姐的那张健身卡,发现卡后虽然标有“在有效期内使用 概不延期”的字样,但卡上标注有效日期的地方却是空白。记者找到舒美堡健身馆询问此事,一位姓刘的店长接待了我们。他表示,开卡有效期为15天的规定一直是存在的,虽然卡上没标,但他们与每位会员都签有协议。
记者表示想看一下袁小姐当初与店方签的那份协议,刘店长表示由于时间太长,店里的顾客资料经过了几次整理,袁小姐的那份协议已经找不到了,不过他们找出了当时与袁小姐同期签的另一位会员的协议。
记者看到,这份协议已经十分破旧,而且上面的条款文字实在太小,每个字估计只有一两毫米那么大,这么小的文字还密密麻麻地堆挤在一起,肉眼看上去真是十分费劲。记者找了很长时间,终于在刘店长的指点下找到了“开卡有效期为15天”的规定,但袁小姐一再表示,这样的协议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么小的字体,这么密集的排列,谁也不会仔细地看完每一个条款,而当初市场总监杨先生对她的承诺,才是她决定办卡的主要原因。记者想找到杨先生,但刘店长表示杨先生已经辞职离开了,现在无法找到。
最后,在记者协调下,双方达成了初步协议,刘店长表示,袁小姐的这张季度卡现在可以继续使用,并把使用有效期延至2012年7月,袁小姐也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