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的杨女士办了一张健身卡,因身体原因,欲退卡。结果健身馆称“办卡后不能退卡,不能延期使用,不能给别人用”。这种“三不”健身卡日前被武汉工商认定为霸王条款而被叫停。
3月5日,杨女士到吴家山一家健身中心花2200元办了一张年卡,每周可健身3次。次日,杨女士因病住院不能去健身。4月2日,杨女士出院后,带着病历到健身中心欲退卡。该中心经理蔡某称,“办卡后不能退卡,不能延期使用,不能给别人用。”鉴于杨女士情况特殊,蔡某还是答应健身卡可以转让,但要扣除500元转卡费。
对此,武汉工商认为,“三不”健身卡侵犯了消费者选择权,应属霸王条款。经调解,该中心退还杨女士转卡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