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10〕422号
有关单位:
为加强健身健美裁判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裁判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适应国际、国内健身健美运动发展的需要,中国健美协会决定结合2010年中国国际健身健美公开赛,举行健身健美晋升亚洲级裁判员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9月13日-17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热爱健身健美运动,热心健美裁判工作,思想作
风正派。
(二)精通健身健美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具有较高的健身健美裁判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英语会话能力和专业裁判术语水平。
(四)必须具备二年以上国家级健身健美裁判员资历。男性年龄在55岁以下,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年龄在50岁以下,身高在158厘米以上。
(五)曾经担任过全国健身健美比赛裁判工作和省、市级健身健美比赛正、(副)裁判长工作。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庄。
(七)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是在中国健美协会注册的国家级裁判员,连续两年未注册的不允许考试。
三、考核内容
(一)理论考试。
(二)实践考试:比赛现场评分。
四、报名
参加考试人员,需经所属健美协会推荐并填写《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一式三份,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行业体协同意并加盖公章和国家级健美裁判员证书复印件、近期照片4张一并于8月10日前寄到中国健美协会(北京体育馆路9号;邮编:100763;电话:010-67147628,联系人:刘育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发给准考证。
五、报到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人员于9月12日18:00时前到连云港市报到(联系人:张惠明,联系电话:13805131788)。
(二)报到时交验国家级裁判员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每人交纳600元培训报考费。
(三)报考人员的着装按健身健美竞赛要求自备。
(四)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报到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六、经费
(一)如选调参加中国国际健身健美公开赛的裁判员参加考试的差旅费、食宿费用由大会负担。
(二)只参加考试人员一切费用自理。食宿标准每人每天150元。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健身健美 裁判员 考试 通知
抄送:连云港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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